要组建有限责任公司,必须向马耳他金融服务局内设的“公司注册办公室”(Registry of Companies)提供至少全体股东签署的简章(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),内容应包括:公司性质(上市或私营);公司名称;在马耳他的注册地址;公司成立的具体目的;授权股本(authorized capital)金额、各股东持股比例及每股价格、是否区分不同种类的股份及每种股份的权利;董事人数、第一任董事的姓名及住所(如由组织实体担任董事,需提供其名称及注册地址/主要办公地址),公司代表权的行使方式及第一任公司代表人姓名;第一任公司秘书的姓名及住所;公司的存续期限(如有);同时需提交每一名股东、董事及公司秘书的身份证明文件号码。如果是上市公司,公司简章后还必须附上一份文件,写明组建公司的总成本或估计金额以及授予公司发起人的特殊权益。由公司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(Articles of Association)可与公司简章一并提交注册,如注册时未提供公司章程,则默认公司将采用马耳他公司法所附的格式章程。在注册前,公司股东必须将实缴股本存入拟设立公司的银行账户。